黃姓軍人勒斃母女檔 更一審仍判死

新北市黃姓男子入伍前和王姓女友分手,但兩人還是經常連絡,黃姓男子服役後因為金錢糾紛,趁著休假潛入對方家中,先勒斃女友的母親,再逼迫王姓女子發生關係後予以殺害。高院今天更一審宣判,合議庭仍維持一、二審的見解,第三度判處黃姓男子死刑。

這起凶殘的命案發生在三年多前,黃姓男子當兵前和王姓女友分手,但兩人仍有連絡,案發前一個月黃姓男子入伍,前女友卻發現,對方竟然領走他打工存下的20萬元,跑去前男友家中和對方的母親索討,黃姓男子不滿遭追債,趁著放假潛入前女友的家中,先用童軍繩勒斃前女友的母親,等前女友回家後,黃姓男子逼迫對方和他發生關係,再將她勒死。王姓女子的父親回來,發現家中被反鎖報警處理,躲藏在頂樓的黃姓男子因此就逮。

一、二審法院認定被告泯滅人性,判他死刑,不過,最高法院撤銷死刑發回更審,高院11號更一審宣判,仍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,全案還可再上訴。另外,民事的部分,法院先前已經判處黃姓男子必須賠償1千1百多萬確定。

中廣新聞網 – 2017年1月11日 上午11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