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大談現金換黃金 被法官罵了

黃季敏五年前因貪汙案被羈押禁見,關押一年後被法官裁定三千萬元交保,之後每次開庭,固定梳油頭現身,相當注意儀容;檢調查辦黃時,發現他的薪資帳戶只進不出,曾懷疑他的生活開銷與收賄有關。

黃季敏二○○三年署長任內在台北市信義區買豪宅,豪宅有空中花園,是十二、十三樓的「樓中樓」房型,房內有十坪的更衣室,供擺放名牌包;檢調懷疑購屋款來源,曾偵訊林姓不動產經紀人,不過經紀人說都是與黃妻接洽,不認識黃季敏。

調查局監控發現,黃季敏與家人常在住家附近的五星級飯店用餐,「君悅」飯店就是黃家鍾愛的飯店之一,但黃家人不是坐著享受餐廳的氣氛、裝潢,而是直接向領檯點餐,將美食攜出外帶,絕少在餐廳逗留。

最令檢調生疑的是,黃季敏署長公職期間,薪資帳戶只進不出,他擔任美術老師的妻子帳戶也一樣,夫妻倆存摺從來沒有提領紀錄,家庭每月數十萬元的刷卡紀錄,都以現金結帳。

法官曾質疑過黃的資力,黃稱他投資黃金眼光準確,買股票又大賺,「我醉心並精於兩種投資術」、「開始買黃金一公斤卅萬,現在一六○萬」、「有一次在屏東美和的銀樓交易,一次買卅公斤,我抱現金去,他抱黃金來。」法官對黃細說投資術感到不耐,質問「不要說這麼多,我是問你錢從哪裡來的嘛!」